本人有五十几亩速生桉林,于2011年10月29日与人协商自愿共同订立了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1.本次买卖交易总额为130000元整 2.买方负责办理木材交易的各种证件及手续,3.进场砍伐前须支付卖方40000元整的前期款项 4.砍伐面积达到25亩时须支付卖方剩余的全部款项即90000元整 5.须在办理好砍伐手续后45天内砍完所有桉树,以免影响第二次生长 6.在合同期限内如有违反约定的一方,须支付另外一方50000元整的违约金。 一直到2012年4月15日,桉树林还有15亩未砍,买方总共支付68000元,另有62000元仍未支付,我也已多次催促买方尽快还款,买方迟迟没有答复,一拖再拖。为此我已阻止他继续砍伐我的桉树。如今买方完全破坏了合同中的约定,也严重影响到了我桉树的第二次生长,来年的损失真的无法估计。2012年4月10日我再次催促他还款,他已经完全变成了无赖,说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你的桉树我不要了,钱我也不会再给你了。即使是仍有15亩未砍,即使是15亩再卖,都不可能卖到62000元,所以我还是会有很大损失的。现在我不知道要什么办,是要起诉吗还是有什么办法能尽快的解决这个事情,希望有办法的好心人帮帮我吧,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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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5 11: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