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前年我同老乡合伙开了个加工厂(双方没写合同) 法人代表是我这个老乡。 效益不是很好,去年没在一起做了。 一起合伙时他借了我点钱,有写借条, 但是借条是以工厂的名义借的 内容大致是这样的: 工厂向xx借用人民币xxx 没写什么时候还款,签字是我老乡签的。 前几天因为要用钱,打电话给他, 他就说没钱。 如果这样的话,请问我要如何讨回我这笔钱 欠条是2010-2011写的,前后加一块有30多万!现在这些欠条还有效用吗? 如果胜诉后,对方无钱可还怎么办? 急需解答,谢谢!
因为钱是以厂方的名义借的,因此你只能起诉厂方,如果要追回这笔钱,就要向法院起诉,查封厂方的机器设备进行拍卖后还款. 这些欠条因没写还款日期,因此不存在过诉讼时效的问题,这些欠条还有用. 如果胜诉后,对方无钱还,就看他有没有房产\车辆等财产,另外看他还有没有其他收入,可以用拍卖他的财产及扣划他的收入来还款的. 如仍有不明之处,请致电13702922538,或到我所面询,我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0楼A座,联系人:杨进鹏律师
2012-04-17 10:2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