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1年2月26日到原单位上班,试用期为三个月(合理吗?),转正后原单位不给上任何保险,期间还曾骗我说给我上,不想我辞职,让我交照片给我办理社保,但一直未果,最终我选择离职,由于人事部门员工操作问题,经今年4月份查询,原单位只给上医疗保险,本人因保险问题离职,但离职后原单位继续给我上医疗保险,而且欠费状态,不做减员,导致先单位不能给我上险,而且原单位让我把欠费部分个人承担钱款交付,才会给我做减员,但是原单位只给我上医疗保险,我现在把钱给他,以后还能仲裁吗?请问我该怎么办,原单位已有被仲裁的经历。
你只要有在2011年2月26日与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就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因为社会保险问题,仲裁不如投诉,同时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三个月的试用期是否合理,关键看你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现在最好不要把钱给他。
2012-04-17 16:57:14
您好: 可以投诉;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4-17 17: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