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丈夫离婚前,一同赡养两位老人,直到老人去逝,后来我与丈夫离婚,现在他的家正在诉讼分割遗产中,我以继承人以外的人要求参与分割,会得到法院支持吗?如果说是应该进的义务,我咋办?请高人指教,谢谢。
可以主张权利,但法院支持的可能性不太大。
2012-04-17 17:49:52
儿媳不是法定的继承人,一般不参与继承的
2012-04-17 18:15:38
根据《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因此,你虽然不属于继承人,但如果对老人抚养较多,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2012-04-17 18: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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