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2年从原单位调入现在的单位,可是现在档案里找不到我的接受和调出证明。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在档案局也查不出资料,只有我领取工资的记录,我这样工作关系还算这个单位的职工吗?
你领取工资的记录,在法律上视为你所在的单位同意你在此工作,该证明既可以视为你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你的这样的工作关系属于这个单位的职工。
2012-04-18 10:24:51
是否具有劳动关系是按照事实是否存在用工事实为标准判断
2012-04-18 10: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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