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开厂生产玻璃的瓶瓶罐罐,进来收到了律师函,说侵犯了某企业的外观造型专利。我在国家知识产权网上,查阅了该企业的外观造型专利。发现厂里生产的东西,没有任何一个和网上发布的专利相似。是否这样我们就可以不理他呢?还是说会有著作权的问题?如果该企业在国外拥有外观造型专利,是否会有影响呢?
应当对律师函给予一定重视
2012-04-19 1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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