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子离婚三年女儿九岁抚养权是我的当时我没有要抚养费,我现在失去工作,我可以向前妻追讨抚养费吗?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合理的抚养费。 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2012-04-19 13:29:09
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2012-04-20 10:40:54
不可以.但你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如仍有不明之处,请致电:13702922538,或到我所面询,我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0楼A座广东金石行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杨进鹏律师
2012-04-20 17: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