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还是实习期,要到6月才毕业,3月份的时候我跟学校拿了一份三方协议,约定好工作时间和违约金,单位盖章了,有发邮件叫我去拿,可是因为个人原因至今没有去拿,所以没有个人签字和学校盖章,现在想要辞职,有提前半个多月向公司申请,可是现在公司说要我付违约金,我听人说有提前申请就不用付违约金,是不是这样的? 因为我还没有签字,有人说协议是无效的,可是公司说有发邮件给我叫我办理,且公司已经盖章了,是我没有去办理,协议是有效的,请问是这样的吗?
1、你作为劳动者一方,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有权随时离职,不需单位的同意和批准,也不需支付单位违约金,只需提前30日通知单位即可离职。 2、由于协议必须三方全部签字才可以生效,你没有签字,该协议没有生效,对你没有约束力,你随时可以辞职,不需支付违约金。
2012-04-19 15:3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