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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试用期工资结算的问题。?

咨询者 : fa349043 - 广东     时间 : 2012-04-19 17:25:55    状态 : 已解决



事情是这样的。 3月26日进的公司,4月16日申请离职。4月20日正式离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是5200元,试用期三个月,转正后6500元。 然后关于离职工资结算,公司说没有满一个月,只给试用期工资约定的80%,说是去掉培训费用,请问是这样子的吗?是合法的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冯加伍   [安徽]    18856426928

试用期工资约定的80%是合法的,

2012-04-19 17:18:38

赵斌   [北京]    15110289534

1、试用期工资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数额发放,约定发放的标准应当不低于法律的规定,如果没有约定试用期工资的,应当按照正常的工资标准来发放。 2、如果你进入公司之后,公司没有为您支付相关培训费用进行培训,只是简单的入职培训,则无法成为扣除您培训费用的合法理由。

2012-04-20 10: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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