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退休后去世近十年,母亲尚在,父母有两个孩子,户口都与母亲在一起,母亲是户主。08年父亲的单位分配军队经济适用房,母亲作为遗孀因为没有其他住房,就用父亲单位给父亲的住房补助款,自己添了部分资金买了一套,购房协议是母亲的名字,发票则一部分是父亲名字(住房补助款),一部分是母亲的名字(自己掏的部分),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装修由两个孩子出钱,目前母亲和其中一个孩子居住此房。问题: 1、 此房的继承权分配问题,继承份额的计算:三人平分属于父亲的一半房产后,母亲占房产的66.7%、两个孩子分别是16.65%,这样计算对吗? 2、 此房在母亲名下,母亲是否有权处置此房(比如过户、转让、赠与等)?是必须征得两个孩子的签字同意吗? 3、 母亲立遗嘱想让其中一个孩子继承自己的份额,是否需要公证? 4、 孩子都已成家并有自己的住房,是否还有权居住此房(因为两个孩子也各自有此房继承份额)?如果孩子与母亲闹矛盾,母亲要求孩子搬出去,孩子是否必须搬?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份额计算正确;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处分该房屋需占份额三分之二份额共有人同意,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公证不是必须的;孩子有居住权。
2012-04-19 17:52:19
1,该房屋应当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父亲去世后的一半应当由父亲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因父亲的父母可能已经去世,只有配偶、子女共同继承。你们的份额计算基本正确。 2,母亲不能单独转让、出售该房屋,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母亲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其他人的财产不能处分。 4,孩子享有居住权。
2012-04-19 22:09:40
1、计算准确 2、必须征得两个孩子的签字同意 3、公证为好,这样可以具有稳定性及减少风险的发生 4、有自己的住房,没有居住该房屋的权利,但享有继承份额的权利,孩子应搬出。
2012-04-19 22:34:08
您好: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4-19 22:4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