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57岁,2010年给汽车撞了,交通部门判断司机负全责,但是判决书上只有住院40天 伙食费和护理费 共3600,住院治疗费全部司机承担。其他赔偿没有提到,请问法律有没赔偿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和回家营养补助这些。如果有交通事故判决书上已经签名,请问可以去法院告对方吗?
你说的这些项目应该是有的,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法定时间内提出上诉。
2012-04-26 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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