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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改革的地能当遗产吗?

咨询者 : fa349280 - 广东     时间 : 2012-04-20 07:54:04    状态 : 已解决



三十年前土地改革,老大与父母老二老三分家。共产党依人口分给土地。父母这方的承包证写老二的名字,并一直缴纳公余粮。现老大以赡养了父母为由。要求分给土地。合理吗?求解。谢谢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宋成海   [吉林]    15568310995

您好:协商处理

2012-04-20 08: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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