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问题,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

咨询者 : fb139777 -     时间 : 2012-04-20 16:30:23    状态 : 已解决



老人(男性),属于再婚,有结婚证书,于2007年10月将名下房产(两层,属婚前财产,产证上面只有他一个人)过户给其两个儿子,当时老人夫妇和小儿子共同住在该房子中。 当年12月,老人又立下遗嘱:该房产一层的两间由再婚的妻子继承,其余的房间由两个儿子继承。但此遗嘱一直由妻子保管,两个儿子并不知情。 2012年初,老人去世,妻子拿出遗嘱要求继承那两间房子,。 疑问: 1、老人已经将房子过户给儿子了,他还拥有对房子的处置权利么?此后立的遗嘱是否有效? 如果妻子和两个儿子打官司,谁的胜算大些???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遗嘱无效,因为老人生前已经对房屋作出处分,赠与已经生效,房屋所有权已经属于老人的俩个儿子,老人无权再对已经赠与的房屋以设立遗嘱的形式进行处分;妻子应当败诉。

2012-04-20 16:35:01

师世云   [山西]    13603512637

你好,在订立遗嘱之前老人已将房屋过户给其子,此后老人便不再享有对该房屋产权及处分权。

2012-04-20 16:38:10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