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就半年,在结婚前我拥有套房子,和店铺。房子是没有装修的,结婚后他们家送了我一万多的彩礼,然后装修房子他们家花了5万多。如今,我们因为感情不和,要离婚,我们没有孩子,就是财产不知道如何分配。,我想你们能给我一个答案
三种情况可请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这个问题给予明确回答。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12-04-22 20: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