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姐,父亲于9年前去世,今年我们处理遗产问题,由于家里的三处房产都是母亲的名字,但是由于是夫妻共有财产所以我那个姐姐有继承的份额,但是由于母亲是想将房产公证到我的名下,但是需要先公证到母亲的名下,由于这件事情涉及到我爷,我妈,我以及那个姐姐 四个人,但是现在我爷已经放弃他的继承份额,我那个姐姐也同意在放弃书上签字,但是我们协商好私下给她15万,我是否需要让她写收条,签字后她还可以反悔吗?我是担心她拿了钱又反悔。。PS:15万绝对已经超出她可以继承的份额
你应当让他打收条。放弃继承权是单方诺成性合同,不能反悔。
2012-04-22 21:08:11
他们签字的行为属于合同的行为,事后是不能反悔的,他们无权拿钱后反悔。
2012-04-22 21: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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