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该员工出差期间递交不属于本公司的产品资料给客户,已经证实资料属于该员工自有股份的新成立公司,并且产品资料剽窃于我司,只改了公司名称和产品图样,请问如何追究其法律责任,最多能判刑几年?谢谢!
公司可通过诉讼程序请求该员工赔偿损失.
2012-04-24 08:44:42
属于民事责任。可以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
2012-04-24 20:16:25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