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在实践中发现有些国内贸易却在合同中约定比如EXW、CIF等国际贸易术语,但货物的交付实际并不涉及到进口或出口清关,而国际贸易术语中均有卖方或买方进出口清关义务的规定。以此来看本人认为国内贸易应不适用国际贸易术语条款,否则将有很多瑕疵,而且保险、运费、风险承担完全可以在合同条款中约定,而没有必要牵强的去套用国际贸易术语。 以上问题在百度上搜索始终没有找打答案。请有识之士指教,并列明具体的法律依据。谢谢!
合同的具体条款是有合同双方共同约定的,如何拟定合同的具体条款要根据合同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合同双方在完成商务谈判后,有专业人士最老是律师来为双方拟定合同的具体条款,这样就不会出现您所提到的文不对题的情况了。
2012-04-24 09: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