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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签劳务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办法?

咨询者 : fb139777 -     时间 : 2012-04-24 10:30:02    状态 : 已解决



例:我与同事于2011年8月1日入职,8月无任何书面合同,2011年9月1日签订试用合同,注明试用期为2011年9月至11月。11月过后至2012年3月31日离职再无任何书面合同。 1:如要求赔偿双倍工资,赔偿时段是否包含没签合同的第一个月的2011年8月及试用合同的2011年9月至11月? 2:如双倍工资赔偿,假设每月工资1000元,那么双倍赔偿是否要减去在职期间已经领取过的工资。也就是说1000元*8个月=8000元*2=16000元,16000元中是否要减掉之前在职期间已经领取过的8000元工资?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吕金城   [河南]    13939020823

你所说的这种情况,还不适用双倍赔偿。

2012-04-24 10: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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