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某矿业公司成立,所在地政府持有10%股份,并委托其下属的一家公司A管理,此后,矿业公司每年的利润分红都通过A公司转给政府。2005年,A公司改制,变身私营企业,当时的政府一纸批文将矿业公司10%的股权送给了A公司,那之后,矿业公司每年的利润分红都入了A公司领导的四人腰包。据统计,自05年以来,A公司得到分红超过1亿元。这明显是侵吞国有资产,该如何查处?
若查证属实,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2-04-25 10: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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