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光雅园那里租了一套两房一厅的民房,在本月23号被小偷撬锁入室,偷起了一台台式液晶电脑,及一部手机,香烟一条,到晚上十点我回家才发现东西不见了,找了房东,也报了警,现在发现我们这栋民房存在的最大隐患是唯一一部监控器在一楼,居然是坏了的,现在民警说想调监控看也没有,我想问的事,我们这次丢失的东西,房东是否应该承担一些责任呢?谢谢
房东对刑事案件不承担责任
2012-04-25 09:33:30
房东没有责任。
2012-04-28 15: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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