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后购买的限价房,申请人是我和父母(婚前申请的),首付由父母出,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但是贷款也由我父母帮我缴纳,请问:如果我离婚,怎么样才能不分给我的配偶?
您好: 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4-25 21:21:38
《婚姻法》解释三第二十二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房产是你的个人财产,但是你需要证明出资的情况以及产权登记的情况。
2012-04-26 11: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