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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不充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咨询者 : fa352744 - 四川     时间 : 2012-04-26 13:04:48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四川省广元市一家公司当司机,合同签了3年,现在已经做了11个月了,半个月前因为和行政人事部经理为用车问题发生了争执,争执原因是经理没派车单执意要我出车送他办私事,就在今天我跑长途回来就给我说要辞退我,理由是现在公司司机多了,可一个公司5台车3个驾驶员一点都不多呀,请问这样的理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赔偿我什么? 谢谢! 急急急

  最佳答案

刘子若律师   [北京]    13910524458

用人单位辞退你的行为不合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撤销辞退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也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和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012-04-25 22:23:55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喻远军   [四川]    13658070317

应当支付赔偿。

2012-04-26 1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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