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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冻结查封资产有期限吗?

咨询者 : fa347416 - 重庆     时间 : 2012-04-26 09:17:11    状态 : 已解决



法院冻结查封资产有期限吗?如果超期法官无故拖延不执行该如何办?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赵英菊   [河北]    13081128785

有期限,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可以向领导反映。

2012-04-26 09:48:00

李中学   [云南]    15188042091

有点

2012-04-26 09:51:49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可以到上级法院反映相关情况,要求予以监督解决。

2012-04-26 10:57:06

钟桂明   [江西]    15979743111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如果超期,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自动失效。 请在有效期限内向相关领导反映该问题。

2012-04-26 11:25:38

杨国营   [山东]    13791108207

1、有期限,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 2、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如果超期,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自动失效。 3、可以到上级法院反映相关情况,要求予以监督解决。

2012-04-26 20: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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