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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房产纠纷?

咨询者 : fa352729 - 河南     时间 : 2012-04-26 11:44:36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十年前,与前妻离婚,女儿判与我,家有四间瓦房,经法院调解,赠与女儿,现新农村改造,新房十几万元,瓦房折了三万元,现在女儿已大,起诉到法院,来要新房子,我该怎么办。最后是什么结果?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侯金刚   [北京]    18611111111

还需要你进一步说清楚问题:新房哪来的,什么时候建的,跟谁建的?谁起诉到法院要新房子?你不讲清楚,实在无法回答。

2012-04-26 12:48:52

王炜智   [北京]    18611158700

你好!你咨询的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使用者应当是本集体的村民,如果不是本集体的村民是不能享受此待遇的,你的房屋折旧三万,指的是地上部分的赔偿。而作为新农村改造建成的楼房也是惠及本集体村民的,如果你女儿已经不是本集体村民了,是不能享受此待遇的。 另外关于赠与(赠予)是可以撤销的。

2012-04-26 12:56:19

丁光华   [河南]    13137357799

可以协商解决的

2012-04-26 20: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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