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公交车的时候被一个骑电动车的人撞了,撞人的付了7千的医药费,被撞的住了一个星期的医院,之后一直在家休养。现在撞人的不愿意付之后的钱,问:按法律改怎么赔偿,有哪些赔偿条例?
你好!你可以已经《人身伤害赔偿办法》和《侵权责任法》要求赔偿。
2012-04-26 13:08: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侵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规定,受害人因被撞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经治疗恢复健康的,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就医交通费、就医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
2012-04-26 13: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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