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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意伤害罪?

咨询者 : ab3456cd123 - 湖南     时间 : 2012-04-27 13:05:09    状态 : 已解决



甲伙同乙等人将丙和丁用刀砍伤,其中甲与另外一人将丙砍成轻伤,乙将丁砍成轻微伤,法院已判甲为故意伤害罪,为主犯。请问乙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最佳答案

张磊律师   [江苏]    13905150072

《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对于共同犯罪,实行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乙与甲共同伤害他人,是伤害罪的共同犯罪。甲、乙的定罪不考虑各自的实行行为,实行行为只在主从犯的认定以及量刑上起作用。 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乙可能被判为主犯,也可能被判为从犯。如果是从犯,则依《刑法》第27条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2012-04-27 14:44:33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张云霞   [山东]    13964525524

乙应该与甲等人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只不过是量刑时考虑所起的作用等细节问题

2012-04-27 13:31:26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乙作为从犯依法从轻处罚。

2012-04-27 13:33:39

安业   [山东]    15069186571

1、照你的描述,乙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两个人是共同犯罪,乙应当是从犯 2、建议你找个律师当面咨询

2012-04-27 13: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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