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外的打工者,昨天我老公骑着三轮车在慢车道逆行,走到一小区门口被一辆车撞了,司机当时报了警,把我老公送到了急诊室,当时他们家属去了一个老头,态度十分恶劣,做检查都是我一个人陪着,最后司机的朋友来了,说要私了,我们要三千,他们嫌多,只给三到五百。他们说交警大队有熟人不怕啥。最后做磁共振,诊断为右膝关节骨损伤,昨天他们看病买肢具花了两千多。今天又去看病,挂号、看病、买药都是我出的钱,他们都不管了。我想咨询一下这个责任怎么划分
你好,根据你以上的提问,答复如下: 1、交警部门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2,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3、请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被告为车辆所有人、司机、保险公司等。 5、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工资、伤残赔偿金、法医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6、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只有一年。 7、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若有其他法律疑问,请电话咨询,联系电话
2012-04-30 17: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