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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医护人员及设备救护车导致伤者死亡?

咨询者 : fa353800 - 江苏     时间 : 2012-04-30 18:50:29    状态 : 已解决



该救护车与某医院是承包关系,平时就是帮医院“拉生意”,并与110也一直有联系,在事故发生时,110先到达现场,后来联系该救护车驾驶员将伤者送至医院,途中伤者死亡,救护车驾驶员辩护称为路过顺带!如果走法律途径,该如何提起诉讼?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救护部门没有尽到安全谨慎的义务,本次事故属于医疗事故,应该承担对死者的赔偿责任。

2012-04-30 18:45:42

时长亮   [江苏]    13913943192

找医院协商,两年内起诉

2012-04-30 23:02:08

梁斌   [江苏]    13815066585

要求车主和医院承担责任

2012-05-02 13:10:40

祝永根   [北京]    13141427548

你好! 应当及时尸检以查明死亡的原因,同时要求复制并封存病历以防医院篡改!并选择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又叫医疗过错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2012-05-08 12: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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