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由于甲方经营不善,门面空闲一间,甲方倍感压力,决定于乙方合作。 1、甲方将门面已装修,出门面乙方出两个人,甲方占股份1/3。 2、乙方在管理期间,应帐目清楚,敬岗敬业。 3、乙方应每月盘点分帐一次。 4、获利期间任何一方退出将要退还其投资成本。 5、希望大家同心同德,共创佳绩。 6、门面承租权仍为甲方所有。 7、合作期限暂订为叁年。 若合作顺利,可继续合作。日期:2010-2013.4.21 上面是合同协议的全部内容。 在下属丙方,此店面是由乙方手上转让而来,合同也是,没有再和甲方重签合同。 听说该店面由甲方从房东手上无限期租下。 这个店面原本是一个店面,之后再一分为二,将另一个店面转给乙方,我再从乙方转下。现在甲方不打算继续开店,想把两个店面都转让。 请问,这份合同日期写明到2013年4月21日,甲方可以自行转出吗?因为我本来是从乙方手上转下来的,现在难道又要从甲方手上转来?甲方有权将我现在的店面转出去吗? 我有权将这个店面再转出去吗?如果转出去的话,再下一个转让人会不会发生和我同样的问题?最想知道的是,甲方将丙方现在所用的店面转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