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在南京一商场专柜上班,跟绍兴的公司签的1年劳动合同(社保是给现金),到今年11月到期,医院检查预产期是10月7号,现在她公司劝辞她,给一个月的工资做补偿,这合理吗?
公司无权在怀孕期间劝退职工,其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同时支付生育津贴的待遇。
2012-05-01 09:44:31
不合理。女职工在孕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违法。
2012-05-01 09:54:25
不合理,女职工在孕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可以主张二倍经济补偿!
2012-05-01 23:14:57
不合理
2012-05-02 1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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