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在路上,乙对甲进行辱骂,并把甲的电动白行车踢倒。当时丙在旁边看到事情经过。甲报案,说丙知道经过,警察通知丙到派出所进行问询做证,丙可以拒绝做证吗?丙有没有不做证的权利?
不可以,作证是公民的法定义务。
2012-05-02 21:49:06
需要法律咨询,可以电话联系。
2012-05-03 17: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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