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11年5月与人发生交通碰撞,当时我是闯红灯过了20米左右与对方发生碰撞,他则是逆向行驶,发生碰撞后我立即报警及叫救护车,当救护车过来送对方去医院后我以为没事就继续去上班了,但于12年4月对方将我起诉至法院,并告知我对方现鉴定出有伤残等级,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将要付刑事责任吗???谢谢!!!
构成交通事故,要进行民事赔偿。但不要承担刑事责任。
2012-05-02 20:38:51
交通事故,要进行民事赔偿。但不要承担刑事责任。
2012-05-02 22:19:56
有可能只负民事责任。
2012-05-04 10:43:24
按你所说的情况,已发生交通事故,但不必承担刑事责任。
2012-05-05 10:23:44
谈不上刑事责任。积极应诉就行。 需要进一步咨询等可来电联系!
2012-05-05 10: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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