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了,留有四间店面,已写好遗嘱,弟弟三间我一间,由于种种原因,现在很难继承,我想请问一下,等到母亲百年后,遗嘱还有没有效?
你父亲的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因为有两间店面时你母亲的,你父亲无权处置。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2012-05-03 21:59:45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如果你父亲留下的四间店面是其个人财产,遗嘱有效,与你母亲无关。如果你父亲留下的店面是夫妻共有财产,则部分无效,你父亲不能遗嘱处分你母亲所有的财产。
2012-05-04 10:3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