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黄金地段有套门面商铺,一年前第一任租客(是朋友)因有事需要转租让我代办,所以与第二任租客(也是朋友)签了一年的租赁协议并代收了转让费49000元。现在租赁协议已到期,第二任租客不在续租并把门锁了,现在拿着一年前我签的转让费49000收条要挟,把钱退给他才把房子给我。本人不知道怎么才能收回房子??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腾退房屋。
2012-05-04 07:20:21
可以起诉处理。需要法律咨询,可以电话联系
2012-05-04 14: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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