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我跟老公登记了,妈妈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算是赠与我的吗?要是以后跟老公有什么事情纠纷,这?

咨询者 : fb139777 -     时间 : 2012-05-04 07:00:38    状态 : 已解决



假如以后我跟老公离婚的话,这个房子他能分得到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王成军   [安徽]    18805649108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该房产属于你个人财产,与你老公无关。

2012-05-04 07:31:14

张磊   [江苏]    13905150072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你的情况属于法律明文规定的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形,如果你和你老公没有约定,离婚时你老公无法分得该房产。

2012-05-04 09:47:4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