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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帮看看我怎么办?

咨询者 : ju321282 - 江苏     时间 : 2012-05-04 21:35:23    状态 : 已解决



我刚结婚一年。有小孩两月多大 现在在申请离婚 我不想要小孩 法院会把小孩判给我吗 我这么弄 或者我可以问他要索赔吗 在不要小孩的前提下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夫妻感情基础已经彻底破裂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过依法审理后对于感情基础确实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的,会依法判决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法律规定两周岁以内小孩在父母离婚时一般都由女方进行抚养。十周岁以内孩子要看由谁抚养适宜,十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要征求小孩的个人意见。争取抚养小孩主要是要看谁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小孩。抚养小孩的条件一般应当包括经济能力、抚养的时间和空间、给予小孩更多的关爱和呵护、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等四个方面。

2012-05-04 22:12:41

孙连波   [山东]    13053451283

原则上周岁以内的孩子归女方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2012-05-04 23:24:43

时长亮   [江苏]    13913943192

原则上小孩跟你

2012-05-04 23:30:20

路光亮   [江苏]    13851063183

2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会判给女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盐城路律师。

2012-05-05 11:55:55

梁斌   [江苏]    13815066585

小孩一般判给你,建议找律师面谈

2012-05-07 14:57:40

张磊   [江苏]    13905150072

《婚姻法》第36条第2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意见》第2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以平均分割为准,婚姻法46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需要达到相当的程度,根据你的表述应该尚未达到。如果您不要孩子并且法院判决由男方抚养,您需要支付抚养费,在共同财产分割完毕后没有其他财产关系。 2、子女的抚养权如果你们没有协商一致,由你抚养并由男方支付抚养费的可能性较大。具体情况请电话或当面与律师联系。

2012-05-08 09: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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