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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意外有谁赔偿?

咨询者 : fa355398 - 北京     时间 : 2012-05-08 20:40:09    状态 : 已解决



我帮老板跑业务,因业务关系认识的朋友,后来一次让我带他到外地办事,途中发生追尾,我方全责,我双腿骨折,朋友坐副驾驶也是腿部骨折,事后,朋友找我赔偿,请问是我全额赔偿他吗?我的医疗费可以找谁赔偿?(我没有保险,车子也只有交强险,老板只是礼节性的给了一万块钱,我前后花了差不多八万块)

  最佳答案

王飞律师   [北京]    18801459996

搭乘人的相关损失应当由你承担,因为你是事故的全责方,但因为你们之间是无偿搭乘的关系,你可以要求减免一定的赔偿责任。 你的受伤是因为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所致,你可以要求你们单位给你认定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支付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2012-05-09 14:37:52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赵久斌   [河北]    15830324429

你不应当全额赔偿你的朋友。只要这次事故的发生是因为给老板工作所致,那么就应当又老板全部买单。

2012-05-06 22:23:54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为老板办事出现的事故,应由老板及车辆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012-05-06 22:37:32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司机或雇主赔偿你。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5-07 07:22:35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是的,可以起诉解决,老板应该承担很多责任。

2012-05-07 11:21:14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1,你是职务行为,是为老板工作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你不要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你的情况还构成工伤。 2,构成工伤的,你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并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然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你们可以自己申报工伤。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时间内申报工伤。 3,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用人单位不能减少,应当全部照发。 4,工伤赔偿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你辞职的还可要求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

2012-05-07 16:06:59

单兴山   [北京]    13681181779

如果你与老板存在劳动关系,应该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相应工伤待遇。造成损失由老板承担。

2012-05-07 16:28:20

邢珂铭   [北京]    18600925523

如果是工作原因出现事故应该属于工伤,导致随同人员伤害应该由雇主赔偿。

2012-05-07 22: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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