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在清港一家机床厂工作,当时也是签了合同,合同签订今年的一月份。由于去年下半年行业不景气,他先后找各种理由提前辞退了我,然事还没完,他还压了我和另一工人17500元钱。至今未给。理由是工作8小时以外不接他电话,车间的电灯没关。说我们安装的设备要帮他卖掉,还要为他搞售后服务。这样的事情该怎办?
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被扣工资、经济补偿以及赔偿金。
2012-05-07 22: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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