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某人发生口角,他领一个小混混拿刀砍断了我小腿外侧两根肌腱。请问我能达到轻伤标准吗?他们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吗?我能同时起诉他们两个吗?以及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界定的?
1、是否达到轻伤需等公安机关的伤情鉴定确定,如构成轻伤,对方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2、你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两人赔偿,赔偿标准看你的实际情况确定。 3、如需要可电话联系。
2012-05-07 22:21:28
如构成轻伤,对方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两人赔偿,赔偿标准看你的实际情况确定
2012-05-08 13: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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