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再婚夫妻,婚前各有一个子女,但都判给对方,我的户口在大连、丈夫的户口在盘锦,我们现在可否在生一个孩子?
你们夫妻都属于独生子女的,可以再要一个孩子。
2012-05-08 09:26:04
咨询计生部门
2012-05-08 10: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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