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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财产怎么分?

咨询者 : fb139777 -     时间 : 2012-05-08 11:30:03    状态 : 已解决



结婚一年半,有一女儿4个月大,现在想离婚,房子是为结婚买的,不过房产证在结婚证前面拿到,没有第三者,只是两人感情破裂,我暂时没工作,在家带孩子,离婚的话财产怎么分,孩子归谁?请教专家律师。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房屋若是个人购买,应属该方婚前财产,不存在分割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离婚时以判归女方为宜。

2012-05-08 13:37:33

杨进鹏   [广东]    13702922538

离婚的话房子写谁的名下就归谁,但是在结婚期间归还的房子贷款属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归还的房子贷款所占房屋总价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房屋的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孩子在哺育期,归您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 如仍有不明之处,请致电:13702922538,或到我所面询,我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0楼A座广东金石行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杨进鹏律师

2012-05-08 16:30:31

张磊   [江苏]    13905150072

1、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鉴于你离婚后没有收入来源、且要抚养年幼的孩子,生活困难,可以要求离婚分割财产是要求适当照顾,或者要求对方在离婚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

2012-05-09 11: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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