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家公司工作,半个月提出离职。 合同上注明每月基本工资4000元,我离职时的工资条上基本工资部分却被改成2750.然后按照2750为基数帮我算的天数工资。
公司的行为属于规避法律侵犯你利益的行为,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按照月收入4000元进行赔偿。公司不给于解决的,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012-05-08 11:58:36
可以的。
2012-05-09 22:17:0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议你委托律师维权
2012-05-11 20: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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