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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咨询者 : fa355869 - 广东     时间 : 2012-05-08 15:49:47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租了一个商铺是信用社的房子,是半年前从别人手里转的,当时就通过信用社改签了合同,当时我付给了以前前租房的人6000块钱转让费, 但是这个月底合同就到期了,信用社的人却说要我搬走, 又没有提前书面通知我,请问我有优先租赁权吗? 信用社这样合法吗?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任永海   [山东]    15910159418

合同到期,没有有先租赁权。

2012-05-08 15:57:58

师世云   [山西]    13603512637

你好,你对租赁房屋是否享有优先承租权,关键要看合同的约定。

2012-05-08 15:58:15

孙阳升   [四川]    13540035859

你好,合同到期后,如果对方不同意续租,那么合同自动终止了。

2012-05-08 16:12:18

杨进鹏   [广东]    13702922538

信用社如果自己用,你是要无条件搬走的,如果租给他人,在同等条件下,您有优先租赁权. 如仍有不明之处,请致电:13702922538,或到我所面询,我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0楼A座广东金石行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杨进鹏律师

2012-05-08 16:35:03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信用社不违法,合同到期双方都有不续签的权利。

2012-05-08 17:53:25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

2012-05-08 19: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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