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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赔偿金?

咨询者 : fa356055 - 辽宁     时间 : 2012-05-09 09:27:44    状态 : 已解决



邻居土地被占用,获得土地赔偿金3万元,村里留6000元,分到个人手里2.4万元,现村里将赔偿款按户头在进行一次分配,可是邻居户口已迁走,可否可得村里分的赔偿款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户口已经迁走,也可以依法获得该土地补偿款,符合法律的规定。

2012-05-09 09:41:20

王飞   [北京]    18801459996

基于土地的补偿,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村民之间进行分配,户口迁走的无权要求分配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2012-05-09 13: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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