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房主是我,但买房的钱,和居住都是出资人,我现在没有地方居住,想要回我的房子可不可以。我们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借名买房。要回的几率有多大?还有就是我现在没有其他房产,出资人还有其他房产这种情况法院会把房子判给我吗?现在我想要回我的经济适用房的问题,我想请律师大概要花费多少钱...
您好: 一般属于借名买房; 我长期代理房地产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5-09 12:07:06
是否属于借名买房要看当初购房时你和出资人之间的约定,如果当时你们约定出资人以你的名义购房,实际产权归出资人所有,那么你们之间就构成借名买房的行为,如果出资人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那么此类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判无效,房屋所有权归名义产权人,但应当向出资人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因借名买房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为保证法律意见的准确性,建议持书面资料当面咨询律师,并就代理事宜与律师协商,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律师可提供风险代理(前期收取部分费用,结案后再收取一部分费用)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2012-05-09 13:53:27
房屋产权登记的产权人是你的名字,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就是你的房屋所有权。你可以要回,但要看你们的具体合同内容。建议向律师当面咨询稳妥。 请带上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我们将依法给您全面和详细解答。精干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专业团队可为您设计最佳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方案、详尽提示法律风险,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中恒律师事务所(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手机13910524458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2012-05-09 20: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