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约于一个私立学校,签约时交了5000的合同保证金。合同今年8月生效,但我现在找到更好的工作,要去解约,我能把当初交的保证金要回吗?这是否算违约呢?是否要按合同交付一万元的违约金?麻烦您帮我出出主意哦。谢谢。
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12-05-09 12:44:08
你好,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学校向你收取保证金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学校予以退还。
2012-05-09 13: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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