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1月进入公司的,合同签到2014年3月,去年生了孩子,现在孩子5个多月,公司改制,给我下了解聘通知,请问公司应该怎么给我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012-05-09 17: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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