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10月20号入职的,2012年3月15日被公司用QQ告知辞退,现在已经申请劳动仲裁了,应该赔偿哪些呢?赔偿代通知金一个月工资,辞退不满半年赔偿半个月工资,未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这个双倍工资应该从哪个月开始算呢?
应当自你入职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算。
2012-05-16 15:27:28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