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4月份开始在我现在的公司上班,没有签订合同,人事说有保险,可是我现在关于保险的社保卡什么的都没有,而且我的工资除了扣税,别的什么也没有扣,1年多了,我有点怀疑公司没有给我买保险,工资一直发的不及时,3个月一发吧,今年开了年总公司派了个新的领导调到我所在分公司,他现在把部门的要职基本都被他换成他的亲戚了,现在他开始排挤我们这些公司老人了,想让我们自己向公司提出辞职,可是我不甘心就这么辞职走人了,我想问下像我这种情况根据劳动法应该怎么办?
您好: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补办或补缴社保。 如需帮助欢迎来电。
2012-05-10 22:2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