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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是否公证后来有效?

咨询者 : fa356452 - 北京     时间 : 2012-05-10 11:48:40    状态 : 已解决



我姥姥姥爷去世,留有一处房产,由我妈妈和舅舅共同继承,在两人协商后,我母亲分得房产的三分之一,三分之二归舅舅所有,两个商定,房屋由舅舅居住,如将来变卖些房产,或拆迁此房产时,舅舅再支付房产的三分一的资金。现在房产证还是老人的名字,舅舅要求去公证处变更,但所做公证是我母亲放弃房产,房产改为舅舅的名字,我想问问如果去公证了我母亲放弃房产,之前的协议是不是也要公证才能有效,或是公证放弃房产时,就在公证中说如将来变卖或拆迁母亲再分得房产的三分之一的资金。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邢珂铭   [北京]    18600925523

应该明确将继承的份额转让让给舅舅

2012-05-10 13:40:34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原来的协议可以不做公证上,把原来的协议内容确定到现在的公证协议内容里面就可以。

2012-05-10 16:04:40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母亲放弃房产,不能得到三分之一的份额.建议同时进行两份公证

2012-05-10 16:19:51

李顺涛   [北京]    13436666269

你在公正时要写明如果房屋变卖或者遇到拆迁,你母亲应分的三分之一的资金。

2012-05-10 19:15:20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5-11 07:14:32

单兴山   [北京]    13681181779

建议分别进行两份公证。

2012-05-11 12: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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